趁雨天排放入溪…高雄廢棄物業者違法排廢油水 獲利逾百萬遭判刑

陈姓废弃物清除业者涉嫌将废油水趁雨天排入高雄楠梓区后劲溪支流,再将油水分离出的废切削油贩售,获利逾百万元。经桥院审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处陈男1年8月徒刑,缓刑3年。

桥头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陈男为高雄市某废弃物清除公司实际负责人,他为减少成本支出及牟求不法利益,在民国105年至111年间将废切削油堆置及贮存在一处租赁厂房内,并以静置方式使油水分离,产出废油水物及纯度较高的废切削油等。

陈男再以私设管路连接国道高速公路1号沟渠,利用雨天将废油水混合物排放至高雄市楠梓区后劲溪支流进而汇流弃置海洋,另将处理过的废切削油以每桶新台币100至400元不等代价贩售,以此不法获利166万多元。陈男在民国111年7月排放废油水后遭民众检举,厂房及住处被检警及相关单位搜索与稽查,经桥头地检署检察官侦结起诉。

法官审酌陈男犯后始终坦承犯行,且将留存厂房内废弃物全数清理完毕,考量陈男犯罪动机及废弃物对环境造成危害程度等情形,依非法处理废弃物罪处陈男1年8月徒刑,缓刑3年,并向公库支付10万元、没收不法利益共计166万500元及部分犯罪所用之物,可上诉。

陈姓废弃物清除业者涉嫌将废油水趁雨天排入高雄楠梓区后劲溪支流,再将油水分离出的废切削油贩售,获利逾百万元。经桥院审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处陈男1年8月徒刑,缓刑3年。示意图。图/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