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3之2选商规则定槌 外加容量争取条件放宽了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3之2期选商今规则,放宽外加100MW容量条件,预计明年4月开始收件,预估最终有4到5家风电商可以抢到发权。图为沃旭能源在大彰化西南风场进行水下基础作业。(沃旭能源提供)

游戏规则定槌!攸关离岸风电区块开发3之2(第三阶段第二期)大饼的选商规则,经济部晚间正式公布,新增开发商如果拿到2家企业购电合作意向书(LOI),就能多拿100MW(10万瓩)容量开发权。同时放宽缴交正式「企业购售电合约(CPPA)」文件时间,给予行政契约订定后18个月宽限期,较草案6个月多出2倍时间。

考量开发商需要较长备标期、充分海域调查探勘,经济部也把收件时间延长到明年4月,预计5月公告选商结果。依照二期释出容量,估计可以有4到5家风电商,拿到最终彩券。

经济部今(23)日公告区块开发第2期「离岸风力发电区块开发场址容量分配作业要点」,选商机制主要「依序位优先顺序,给予不同容量上限」,单一风场容量依产业关联性分数排名,从最少500MW,到700MW,至最大获配900MW。这次另给EXTRA外加100MW容量机会,等于风机容量最多可建到1GW(100万瓩)。

但原本草案时,基于活络绿电市场考量,外加条件设定较严,除规定开发商要先拿到2家以上企业的LOI,且每家购电量不可低于100MW外,要求在签订行政契约6个月后就要提出CPPA。此在说明会时遭到开发商群起反弹,认为还要赶财务模型来不及。

这点经济部显然「听到了」,官员表示,定版给予更大弹性。正式CPPA文件缴交时间,延长到行政契约签订后18个月,或融资到位后1个月内缴交即可。前者时间从原先只有半年,多2倍成为1年半。

对于产业关联方案项目与数量,则改为开发商自选的「自助餐模式」,共有24项,及格分数虽为70分,但总分拉高至120分,让资优生可以多拿分。

其他包括使用本国籍施工船舶、运维技术等的加分给予调整,以及无法依承诺落实时给予具体「补分方案」。行政契约新增「有条件给予并网一年弹性」机制与展延条件,另纳入国内外施工船舶量能不足,可作为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事由。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3之1期释放3GW,完工并网设在2026~2027年。3之2期再释放3GW(EXTRA至多到3.5GW),发电年设定在2028~2029年。

目前拿到3之2期入场门票(环评通过)的风电开发商,约8至9家、容量6GW。以3之2期开放容量推估,大概会有4到5家入选名额,等于约有一半到时会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