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工作船需缴7到10倍优先靠泊费 船务公会要求让业者也可申请一般靠泊
台中港务分公司配合国家发展离岸风电政策,订定各港离岸风电作业船收费方式,对离岸风电作业船舶优先提供部分泊位泊靠,但是费率是一般货轮的7到12倍价,船务代理公会全国联合会要求港方允许业者可申请一般靠泊,让没有紧急需要的风电作业船,能免除高额优先靠泊费支出。
船务代理业者指出,近期国内外风电作业船陆续抵达台中港,例如有一艘巴拿马籍「守护神」重型起重布线船到港14天3度被要求移泊,又因为船只被列在风电作业船名单内,需支付优先靠泊费,费率是一般靠泊的7倍价,还没施工就付出263万元靠泊费,引发航商抱怨连连。而船长150米以上作业船,优先靠泊费高达每小时7,500元,一般靠泊仅需600元。
船务公会全国联合会指出,各风场作业船队所属之船舶态样繁多,若船舶所载运物件无实际优先靠泊需求,意该允许业者依各港船舶系泊作业要点,以一般船舶系泊作业方式申请,依船席调派会议安排指泊,以避免占据优靠码头。
公会指出,之前前项各港离岸风电作业船收费方式之订定,多仅征询当地港口代理业者之意见,并未充份征询或纳入非位于当地之总代理或航商意见,为求周延,希望港公司于作业方式或费率增修时,先征询船务公会全国联合会意见,俾能汇整各相关会员意见,提供港公司做决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