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巧遇正妹!男路过竟「从下摸到上」被判刑3月
一名女子在餐厅自助吧取餐时,遭到陌生男子触摸大腿内侧,吓得报警处理。(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林姓男子前年至台南一处牛排馆用餐时,在自助吧遇见一名正妹,林男竟趁机伸出咸猪手,从下往上触摸正妹的鼠蹊部,惨被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审结,依犯性骚扰罪,处林男有期徒刑3月,得意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2021年10月某日晚间与朋友一同前往台南市某间牛排馆,林男从座位起身前往自助吧物色餐点时,巧遇另名女客人A,未料林男假装寻找餐巾纸,实则趁与A女擦肩而过时,以右手触摸A女大腿内侧,还把手上滑至A女的鼠蹊部,让A女深感不适选择报警处理。
对此,林男否认犯案,称自己前往牛排馆时才刚打完羽球,非常疲累,他没力气性骚扰女,那时只是要去取餐巾纸,视线集中在吧台上搜寻,没感觉到自己有触摸A女。
台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牛排馆的监视器影像,发现林男确实趁机偷摸A女,再者,座位上就有餐巾纸可以使用,不需要再至吧台寻找餐巾纸,故不采信林男说词。
法官表示,林男趁着与A女擦肩而过之际性骚扰,丝毫不尊重对方身体自主权,参酌林男犯后否认犯行,迄今未与A女取得和解及原谅等情状,依犯性骚扰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