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同居10年!她卖房筹女儿学费 见前夫「登记名字」崩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大陆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城区有一对夫妻已经离婚10年,两人为了女儿决定继续同居。王姓前妻气愤表示,今年5月因为考量到女儿升上国中需要比较多学费,因此想要卖掉位于戴村镇房子结果却被房仲告知,房子早就登记在别人名下,经过询问才知道,原来余姓前夫早就再婚了,还擅自办理过户,把房子给了新的妻子

▲王女想卖房子给女儿当学费。(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根据《萧山日报》报导,王女是在2010年4月间与余男协议离婚,当时女儿年仅3岁,两人商量后决定继续同居,一家三口同桌吃饭,晚上则各自回房间睡觉,「我们离婚之后各自经济独立,只有名下两栋房子没有进行分割,一栋位于萧山城区,是我们共同出资购买,也是现在居住的地方,另一栋位于戴村镇,是前夫在2008年继承的遗产,房地产权证上只写了他的名字。」

但让王女无法接受的是,从2008年至今余男坚称戴村镇那栋房子一直是出租中,一年3万元的租金就当作是女儿的扶养费,但今年5月孩子要升上国中了,考虑到学费会变贵,这才动了想要卖房的念头,「结果房仲告诉我,戴村镇这栋房子已经登记在第三人陈姓女子名下,我马上联系前夫,他才承认房子已经过户给他人。」

▲王女意外发现丈夫把房子擅自过户给第二任妻子。(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房产无关)

王女坦言,得知前夫与陈女已经结婚这件事让她大受打击,「这10年来不是没有人帮我介绍对象,但为了女儿我都拒绝了」,没想到丈夫竟然瞒着大家偷偷结婚,还把房子给了别人,就算那是前公婆留下的遗产,她和女儿也应该可以分得一定比例

虽然双方第一次谈判并未达成共识,但第二次调解时,调解员尝试法律角度来解释,强调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最终谈妥萧山城区的房子归王女所有,戴村镇的房子则归余男所有,这才结束这场「抢房」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