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桃园检察官办车祸案搞乌龙 乱起诉肇事逃逸下场惨了
法务部
前桃园地检署黄姓检察官,因侦办一起车祸案件时,未注意警方移送内容错误,被告并没有肇事逃逸,却以肇事逃逸罪起诉,事后经公诉检察官发现,才撤回起诉,桃检将黄移请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个案评鉴,黄坦承不讳且深表歉意,检评会认为黄有惩戒之必要,报由法务部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
检评会调查,黄姓前检察官2021年在侦办一起交通过失伤害案件,因被告未到案而通缉暂结,之后缉获被告改分案,未注意警方移送内容有误,加上卷内诸多事证均显示被告于车祸发生后,并无肇事逃逸事实。
而且告诉人及被告到庭,均否认被告有肇事逃逸行为,却未详阅卷证,在起诉书中的「证据清单及待证事实」栏位记载「被告自承肇事后,没有留在现场之事实」,另记载告诉人于警讯中证述「被告肇事后,被告没有留在现场之事实」,均显与事实不符,迳将被告提起公诉,后因公诉检察官发现起诉对象有误,主动撤回起诉。桃检事后将黄移请检评会个案评鉴。
检评会调查时,黄坦承不讳,并表示深表歉意。检评会认为,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时,应致力于真实发现,兼顾被告、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参与刑事诉讼之权益,并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之平衡,以实现正义。
检评会认为,桃检请求个案评鉴有理由,黄违失情节重大,有惩戒之必要,报由法务部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