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男带小女友连续4天上摩铁 下场要关3年10个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升(化名)透过交友软体结识未满14岁的少女A,竟隐瞒自己的年龄与对方交往,并连续4天相约前往摩铁发生5次性行为,结果遭女方父亲一状告上法院。台南地院法官近日审理此案,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5罪,判处阿升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阿升隐瞒年龄与少女交往,一时「冲动」结果害惨自己。(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升先前透过交友软体结识A女,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他也在聊天时得知女方未满14岁,竟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连续4天约在摩铁碰面,期间一共发生5次性行为。

后来A女的父亲知道此事,气得报警提告。阿升到案时,对于自己的犯行均坦承不讳。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阿升明知A女未成年,竟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与A女交往,甚至发生性行为,对女方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考量到他已经坦承犯行,最终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5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应执行刑期为3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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