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温泉业 乌来1业者2项违规

新北市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会同观光旅游局等机关,针对辖内8间温泉业者联合稽查。(新北市法制局提供/柯毓庭新北传真)

泡汤季节来临,新北市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会同观光旅游局等机关,针对辖内8间温泉业者联合稽查,发现日月光温泉会馆有消防安全不合格,以及礼券未办理银行履约保证等问题,已命其限期改善,否则将依法开罚。

消保官因应泡汤季到来,11月针对淡水、八里、三峡、乌来、金山、万里与贡寮等地共8间温泉业者稽查「温泉水质」、「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是否贩售礼券」、「温泉标章」及「消防安全设备及防火管理」等项目,发现8家业者温泉水质均符合相关规定。

但消保官发现,位于泡汤胜地乌来区的「日月光温泉会馆」,在消防逃生通道堆放杂物、不符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若发生火灾恐因逃生通道不畅通造成民众无法疏离,移请主管单位经济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分署依法查处,最高可处30万元罚锾,并可连续开罚、张贴不合格告示,最重可断水断电。

消保官现场查核时,还发现「日月光温泉会馆」在柜台贩售温泉礼券,但并未办理银行履约保证,若温泉会馆意外倒闭,消费者恐怕求偿无门。

消保官说,依照应记载事项规定,类似礼券发行人应提供消费者自出售日起算至少1年期间的履约保障机制。经了解,温泉会馆原本与专门制作礼券的业者合作,但因抽成太多后来选择自行制作礼券,才会疏忽未注意到履约保证的部分,已命业者限期1个月内改善,若限期未改善,新北市经济发展局将依《消费者保护法》开罚3万以上、30万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