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书店业好消息!「图书销售免征营业税」正式上路
图书销售免征营业税正式上路!为了促进出版产业发展,文化部经多年推动,多次和财政部研商取得共识,今(29)日会衔修正发布「文化艺术事业减免营业税及娱乐税办法」,增订图书业者可为其所出版或进口的图书(具ISBN/EISBN)申请免征营业税,自3月1日起所有获得免税认可的图书销售收入都免征营业税。
文化部长李永得表示,图书不仅是文化商品,同时也是促进知识经济的重要力量,感谢财政部及国家图书馆的支持,让这次的免税政策顺利施行。图书获得免税认可后,除了出版、进口业者之外,产业链中下游的经销、零售业者,如书店、卖场、便利超商等,也都直接免征营业税,不必再重复申请,期待透过租税优惠,减轻图书产业的营运负担,稳定知识根基。 文化部表示,免税申请采全程线上作业,本国图书直接整合介接国家图书馆ISBN/EISBN资料,进口图书也可以由业者汇整清单后整批上传申请,尽可能简化申请程序,并于认可公告页面提供认可图书清单查询、下载及API介接,方便业者查询利用。 而110年1月底前已具有ISBN/EISBN的本国图书,将可不经申请,直接由文化部和财政部审认;针对没有ISBN/EISBN的图书,国家图书馆也配合政策推行,调整ISBN编号准则,专案受理书号补申请,希望在110年3月1日免税生效日起,市面上流通的图书销售都可以免税。 有关申请网址、相关资料、申请系统教育训练报名资讯,都可到文化部官网「图书销售免征营业税」专区查询。 「图书销售免征营业税」资讯专区: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21394.html
文化艺术事业减免营业税及娱乐线上申请系统:https://tax.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