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不适任教师 全教总建议设「专审会」
教育部师资司长张明文回应,全教总的主张不失为一种解决不适任教师问题的方案,但由于涉及修改《教师法》,加上牵涉到各县市教育局处的职权,因此还要讨论后才能决定。
目前各校都设有教评会,决定不适任老师的停聘、解聘、不续聘。但教评会由学校成员组成,未兼行政职老师甚至要占一半以上,不适任老师的案子送进来,他们对同事也下不了手,最后成了一个「师师相护」的组织。
高雄市最近有一位「叫学生吃垃圾」的老师,因申诉成功回锅续教,更让外界质疑学校根本处理不了不适任教师问题。全教总昨天宣布提出《教师法》修正版本,仿效美国「教师同侪协助和审查方案」,由各县市教育主管机关成立由教育学者及教师会代表组成的专审会,负责处理不适任教师的问题。
全教总理事长张旭政表示,学校教教评会可将教学不力的教师移送专审会,专审会完成调查后,将结果送回学要教评会去决议老师去留,若教评会无法提出具体的反驳理由,则要尊重专审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