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量10年暴增近40万次! 内政部吁珍惜救护资源

▲出勤量10年暴增近40万次,内政部吁珍惜救护资源。(图/内政部提供)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内政部15日指出,依据消防署统计,105年全国救护出勤件数已达111万7523次,为96年出勤次数72万797次的1.6倍,并呼吁消防救护任务是提供给有紧急救护需求的民众,以伤病患安危优先考量,请大家务必珍惜救护资源、尊重救护专业,同时也是维护自身权益

内政部表示,依「紧急救护办法」第3条规定,紧急伤病对象是以因灾害意外事故急待救护、路倒伤病无法行动孕妇待产及其他紧急伤病患为主,若为非紧急伤病患,例如经常性酒醉路倒无明显症状交通事故明显轻伤,及经救护人员评估显非紧急伤病患(如牙痛),建议自行搭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就医,将救护资源留给最需要的民众。

此外,依「紧急救护法」第5条规定,紧急伤病患之运送就医服务,应送至急救责任医院或就近适当医疗机构,这是以伤病患安危为优先考量,也是为避免耽误其他有紧急需求的民众;各消防机关所属救护人员皆具有救护技术员资格,并具执行紧急救护必要之技能及知识,请民众配合专业人员判断,不宜指定送往非就近适当之急救责任医院或医疗机构。

针对不当使用救护车,内政部也说,目前已有部分县市消防机关订定所辖救护车收费标准。以北市府消防局为例,如指定至非急救责任医院就医,或至急救责任医院非急诊就医,将收费1,800元,期望透过非紧急救护案件收费制度,遏止滥用救护资源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