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比基尼不代表愿意被拍 小琉球女游客报警逮人

穿比基尼不代表愿意被拍,小琉球女游客报警逮人。(警方提供)

穿比基尼不代表愿意被拍,小琉球女游客报警逮人。(警方提供)

东港警分局12日晚间9时许接获吕姓女游客报案表示,下午在威尼斯沙滩遭人无故拍照,经警方了解后得知拍照人吴男,经对方主动提供所拍吕女于公共场上照片11张,经女子与警方检视照片内容,确认未针对私密处特写拍照,亦无脸部且均为背影。

根据女方表示,当时看到远处树荫下有2个男生拿着单眼相机朝自己拍摄,且有段很长时间,当下自己觉得很不舒服,质疑穿着泳装、比基尼在海边,不代表愿意被你拍照,要遭受这些行为。

警方表示,妨害秘密罪要件包括无故利用工具或设备窥视、窃听他人非公开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 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

再查社会秩序维护法故意窥视他人卧室、浴室、厕所、更衣室,足以妨害隐私者。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以猥亵言语、举动或其他方法,调戏他人者。

因此东港警方呼吁,现已进入夏季,小琉球各处沙滩均涌入大量戏水人潮,请游客务必注意安全,另旅游拍照应避免侵犯他人隐私进而造成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