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东奥画面爆出「偷盗」事迹! 安博盒子创办人判4年赔1.3亿

台湾安博公司负责人黄博诠申办多家公司OTT业者会员帐号后非法重制、公开传输影视著作给购买安博盒子的民众收看,借此盈利,被处4年徒刑,民事连带赔偿1.3亿。(资料照)

台湾安博公司负责人黄博诠申办多家公司OTT业者会员帐号后非法重制、公开传输影视著作给购买安博盒子的民众收看,借此盈利。刑事部分被依著作权法处4年徒刑,没收犯罪所得200万,安博公司则科罚金100万;民事部分,判赔偿每一频道250万元损害,合计共1.3亿余。

东京奥运2021年登场曾引发台湾运动热潮,有网友纷纷抓包陈建州等公众人物使用安博、EV和疯潮唱等非法机上盒,观看奥运赛事。爱尔达、纬来、八大等电视公司见状纷纷提告,新北地检署依违反著作权法起诉台湾安博负责人黄博诠,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

检方指控,黄博诠与大陆不肖盗版侵权业者合作,利用不知情的友人代办爱尔达频道、纬来、八大等74家公司OTT业者的会员帐号,后续再窃取、重制上述频道的著作讯号,上传到境外网路伺服器,将转播画面提供给安博公司机上盒购买,以此非法重制、公开传输影视著作。

检方认为,现今合法影音管道费用已近平实,黄男等人却贩卖安博盒子的授权认证牟利,打着纯净版」的名义,实际上与不肖境外盗版业者、电脑程式技术业者,构成侵权上下游产业链,混淆民众尊法观念、我国智慧财产权的国际声誉,加上黄否认犯罪,将犯行都推给大陆,称自己不知情,起诉求处从重量刑。

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黄博诠犯共同意图销售而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处有期徒刑4年。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00万,台湾安博公司其代表人因执行业务犯著作权法,科罚金100万元。

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黄博诠、台湾安博公司应连带给付18家电视公司、53台频道每一频道250万元之损害赔偿,合计1亿3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