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央行给「继承者宽限期」2方向豁免 专家摇头:帮助不大
▲专家认为,央行的「完全无法住人」认定太过严苛。(示意图,与本文无关/ET资料照)
记者项瀚/台北报导
针对「继承祖屋,却被取消买房宽限期」争议,传央行将朝2方向给予豁免,包括继承持分屋与借款人工作、居住地不同,以及继承屋超过一定屋龄,难有居住事实。另外特别是双北地区,由于房地价值高,难得到豁免,恐怕要证明继承屋「完全无法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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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9月19日祭出选择性信用管制,新纳入包括,名下有1屋者,购买新屋时即不可使用宽限期。这瞬间引发民怨,像是「名下1屋只是继承来的持分,购买新屋时为什么要取消宽限期?」
过去本站整理,在央行的规范下,持分屋者购屋要有宽限期,基本上只有一条路有机会,就是持分屋面积小于40平方米、未设籍于此,购置新屋时符合新青安资格并且取得,才能使用宽限期。
然据媒体报导,关于继承祖屋却被取消买房宽限期的争议,央行朝2大方向给予豁免条件。第一,房贷借款人名下的不动产持分是由继承而来,且座落地区和借款人实际工作、居住地完全不同。第二,该继承屋超过一定的屋龄,很难有居住事实。
另外,双北部分由于不动产价值是全国最高,被豁免机会不大,或是即使被豁免,恐怕也必须是在继承的不动产「完全无法住人」的情况。
▲房市专家何世昌表示,央行提出的豁免条件帮助相当有限。(图/ET资料照)
房市专家何世昌表示,以此来看,央行提出的豁免条件帮助相当有限,「台湾人传统习俗中,不是只有乡下古厝、三合院不能卖,很多人家里的高屋龄公寓,可能是起家厝也不能卖,即便房子真的就空置,但这样的公寓很可能也难达到完全无法住人的情况。」
东森房屋研究中心经理叶沛尧表示,抱有苦衷的继承族,不光只有持分继承者们,独立继承者也很尴尬,「假如你继承了一间完全不堪用的古宅,长辈嘱托不能卖,也没有兄弟姊妹分持分,你辛辛苦苦要买房成家时,被认定为不能使用宽限期,会觉得很无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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