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电器递交招股书,计划募集8.19亿元——律师可撰写招股书
一、创维电器递交招股书,计划募集8.19亿元
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维电器”)日前递交招股书,准备在深交所上市,计划募资8.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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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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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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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权架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创维集团(百慕大)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计202家(包括各级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多媒体业务、智能系统技术业务、智能电器业务及现代服务业等四大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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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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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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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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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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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持股比例变化
二、律师可撰写招股书
《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中介机构应当归位尽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招股说明书撰写与编制工作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是招股说明书撰写与编制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保荐人应当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在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的基础上,对发行人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的注册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则,审慎履行职责,作出专业判断与认定,对招股说明书中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进一步提高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视程度,配备合适人员,认真撰写招股说明书。保荐人的内控部门应加大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复核把关机制。鼓励通过编制招股说明书验证笔录等方式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
律师可以会同保荐人起草招股说明书,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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