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板拥三大特色 助新兴企业筹资

一、以「市值」为核心的上市标准:证交所参考美国、日本及新加坡等国际资本市场之上市规范,考量新创公司于创设初期多处于现金流量不确定或营运尚处于亏损之状态,其公司价值主系由专业投资机构对其商业模式与未来发展性计算市场估值,故采以「市值」为核心之上市标准以取代目前对一般公司上市获利要求。

二、采简易公发制度:创新板考量到新创公司业务模式、组织架构在创业初期较为精简,对申请公司采用简易公开发行制度,包含缩短内控审查期间、调整查核范围及相关作业,以鼓励新创公司提早进入资本市场,便捷企业筹集资金。

三、上市后承销商持续辅导:创新板为兼顾投资人权益保护,规范公司于创新板上市挂牌期间需持续委由上市时辅导承销商协助遵循相关法令及配合完成上市后监理业务。

证交所表示,创新板仅限制「合格投资人」参与,主要考量新创企业具有资本额规模小且无大量固定资产、所属产业更迭快速、营运风险较高特性,因此参考日本、韩国及马来西亚等资本市场对专业投资人资格规范,仅限制「合格投资人」参与,包含专业机构投资人、高净值投资法人、书面申请为专业投资人之法人或基金、依法设立之创业投资事业等

自然人方面,则以符合两年以上投资经验且净资产达1000万元或近两年度平均所得达150万元的自然人得参与交易,期望合格投资人对市场投资判断较佳且风险承担能力较高,可进而彰显创新板公司合理价值。

此外,将提升「合格投资人」人数以扩大市场规模,证交所指出,目前已陆续有企业申请创新板上市审查中,展望未来,将持续推动生医科技、智能制造、人工智慧、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于创新板上市,为市场注入新血。

有鉴于市场流动性与创新企业申请挂牌意愿会交互影响,扩大创新板「合格投资人」基础规模为重要的一环,证交所为加强一般投资大众对台湾创新板(TIB)制度认识,并提升「合格投资人」人数、扩大创新板市场参与者基础规模,于即日起至6月30日期间举办为期6个月的「证券商端」及「投资人端」推广奖励活动,活动详情请参证交所官网TIB专区(https://www.twse.com.tw/zh/page/products/tib/contest.html)及证交所FB粉丝专页(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StockExchangeCor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