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砖雨不定时炸弹
(图/本报系资料照)
地震经常造成连带性灾害,如山崩、海啸、道路坍塌、火灾、爆炸、溃堤、管线破裂等,在台湾还有另一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问题:外墙磁砖剥落。
0403花莲近海大地震迄今已引发两波余震,余震1300余个,其中规模5以上的高达66个,不断摇撼全省建筑,多所房屋磁砖脱落,甚至砸伤行人,砸坏车辆,如同不定时炸弹,对于这类型的「地震连带伤害」防范与赔偿亟需系统性的行政措施与法律规范。
全台逾30年老屋将近500万栋,在气温骤变、阴晴反复下,水泥墙热涨冷缩,外墙磁砖日久失黏,极易随近日的余震摇晃而掉落,若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失,依《建筑法》规定,可对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直至改善为止;若因外墙剥落致人伤亡者,相关责任者也将面对民、刑事赔偿责任。
多数县市政府都设有《建筑物外墙饰面剥落申请修缮及补助费用作业要点》,问题是,许多3、40年的老社区并未成立管委会,也没有设立公积金,这应该是内政部、各县市政府紧急动员地方基层,如邻里办公室尽快盘点协助的当急业务;也是县市议员为民服务的大好机会。
另方面,市面上也有许多营造公司、高空工程公司打出广告,承揽业务,出面代为整合与申请补助。政府补助应用在刀口上,补助给真正需要的人,如何避免猫腻、官商勾结,也成为地震之后急需规范的官箴要点与政风细节。当官僚与奸商趁火打劫,图利特定人等,就形成了更深远的连带伤害:道德沦丧、贪赃枉法、法治败坏,民主变调。
欣闻监察委员田秋堇、张菊芳、林盛丰已申请自动调查「外墙磁砖剥落砸伤人事件」,要究明内政部国土管理署有无系统性解决方案?建筑相关法规有无建物外墙磁砖设计施工、年限、定期检测及安全申报、整修补助等规范?
主管「建筑」的机关在中央为内政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考察现行法规,《建筑法》对于磁砖掉落伤人毁物订有罚则,而在县市政府则对于补强墙面磁砖施工订有补助的「要点」。中央重在「罚」,地方意在「补」,法律位阶高下悬殊,显为台湾民主政治生态下的失衡法制。长年下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确实到了全面盘整,深入翻修的时候了。除了监察院,新上任的立法委员们也有着力之处,应福国利民,当机立断。(作者为逢甲大学讲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