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知可以那么High…海拔2千米帐篷偷情?瑜珈师无罪

▲图为帐篷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瑜珈老师与已婚男子被控多次偷情,地点包括屏东县泰武乡大武山登山步道「桧谷山庄」,虽然男方坦承并提供2人咸湿的脸书讯息对话,但高院法官认为没有其他积极证据证明2人相奸,判女方无罪定谳。

根据检方起诉,瑜珈老师明知男方已婚,仍于100年11月18日在屏东县桧谷山庄与对方性交;102年11月8日、10日,2人分别在新北市新店交流道旁汽车旅馆、北巿某汽车旅馆内又发生性关系;男方的妻子因此提告。

已婚男证称,100年11月18日与被告相约爬北大武山2天,没有带其他人,一大早从花莲出发,开车到屏东太武乡北大武山登山口开始攀登,第一站先走到桧谷山庄(海拔约2150公尺),与被告到在桧谷山庄里面搭小帐篷,并在帐篷内发生性行为

另外,他还出示2人脸书的私讯内容,包括「跟自己爱的人做爱自在多了」、「我从不知道做爱可以那么High」、「我以前根本不相信什么是湿」、「跟你在一起之后,才知道人家口中高潮是什么」等;何女否认2人有染,辩称因为帐号密码外借,该讯息内容并非与男方之间的传讯

虽然已婚男坦承出轨,但高等法官依「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证据法则,不得遽为认定不利被告,此外,没有其他积极证据能证明2人相奸,因此驳回检方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