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寓言學管理/對應職能需求 設定行為目標

话说,一位进京应考的秀才和老农发生争吵而闹上公堂。县令得知缘由后,重罚秀才二十大板。秀才委屈地说:「明明三七就是二十一,他非说三七一十五,怎会是我错?」县令道:「你没错,错的是堂堂一个秀才,竟然耗费时间和精力与目不识丁的老农发生争辩。」

人与人之间,各有不同的层次、认知与期望。在绩效管理的行为目标设定中,考量层级差异,也对应不同的职能需求。

所谓职能(Competency),是指完成任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态度,而评估职能的方式,则基于是否出现对应行为。

一般来说,职能体系分为三大类:

一、核心职能:为实现组织的愿景与使命,人人须具备的价值观及行为准则,是个上下一致的共同行为标准。

二、管理职能:指执行管理职务所须的能力。随着基层、中阶、高阶的位阶区分,各有其管理职能要求。

三、专业职能:为完成特定专业任务所须的功能别职能。不同的产业,有着差异化的专业职能分工。

职能体系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因此,随职责差异,须交出执掌范畴的价值成果,也需要不一样的职能配置。

在绩效管理的制度设计上,则运用结果目标与行为目标,相辅相成地确保上述目的得以实践。结果目标旨在设定该职位应达成的价值贡献,而行为目标则是对应职责所须的职能行为。

随着职位与职责的改变,行为目标的配置比例也随之变化。

核心职能是共通的行为规范,有些组织将之列为全职位的行为目标;有些则认为主管职已通过核心职能检核,毋须再列为评估目标。

管理职能是主管的行为规范,有些单位分设基层、中阶、高阶的能力要求;有些则以累进方式,愈高阶职位管理职能愈多。

专业职能是各功能职系所须的能力。不过,进入管理职后,随着职位晋升,专业职能权重将逐渐降低,而更着重于管理职能的展现。

至于,这些行为目标的设定,该采「先上再修」,还是「先修再上」呢?

先上再修,即在培养及具备目前所处层级的能力后,再进入下个等级。此模式的行为目标基准,是自身所在等级的职能需求。

此法优点在于身在其位,更能觉察不足,对学习更有感。如同企管硕士学程中,拥有工作资历者,能更深入参与讨论且更有收获。

而先修再上,则强调先学习下一阶的能力,等具备了再晋升。此种行为目标设定基准,是下个等级应具备的职能要求。

此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力具足再上位,较为得心应手。如同成为父母前,先修习「父母学」,可在养育子女时,避免一些陷阱或错误。

两者设计逻辑不同,但选择先修再上,须留意先修班的应训量体较大,得备较多培训资源作为配套,方能支持先学习再进阶的理念。

回至开头的故事,县令处罚秀才的原因,在于他面对不同职类时,却要求对方拥有相同的认知水准。

事实上,士农工商拥有各自的产出需求和行为规范。对不同职类要求相同的行为目标,如同鸡同鸭讲,也成了名符其实的「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为了避免类似错误认知,组织通常会建立职能体系,并以职能字典描述定义和行为要求。确保每位成员都清楚自身的行为目标,并能顺利踏上职涯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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