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七星潭摆摊合法 花莲将建旅服中心

花莲七星潭风景区是著名观光景点,依法不得摆摊,但却不时有流动摊贩出现。(罗亦晽摄)

花莲七星潭风景区是著名观光景点,但摊贩长期违规占用停车场摆摊,过去新城乡公所以申请「市集」的方式,让摊位暂时「合法」摆摊,但非长久之计,县府依法开单,摊贩无奈盼能就地合法。目前县府计划在赏星广场旁的土地兴建旅客服务中心,已向国产署申请土地拨用,盼能辅导摊商进驻经营以终止乱象。

七星潭海湾狭长优美,在蓝天白云下还能远眺清水断崖,每年吸引上百万人次游客造访,但因摊贩林立、乱无章法,让许多民众备感「煞风景」,更有观光业者投诉县府,要求「不要让国际景点变成国际笑话」。

七星潭风景区因受限观光发展条例、风景特定区管理规则等法令,沿线禁止设置摊贩,违者可处1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锾,并没入摊架、指示标志及广告物等。

警方、县府近年接连取缔,让摊贩长期和警方大玩捉迷藏,除部分摊商将生财工具摆在公共空间,贩售食物的残渣及垃圾散落满地,衍生环境脏乱问题破坏整体景观,同时也引来游荡犬聚集,甚至酿成人犬冲突。

县议员邱光明今年5月在定期大会建议县府,向国产署申请拨用土地做地目变更,在风景区附近设置商店街,参考东大门夜市,除能改善摊贩违法及卫生问题,旅客也可安心吃喝、购物,并带动整体观光效益。

县府观光处目前计划向国产署申请赏星广场旁约2.4公顷土地拨用,改成游憩用地后,向中央或花东基金争取经费兴建旅服中心。

新城乡长何礼台表示,流动摊贩问题已存在10几年,早年他担任议员就多次向县府建议寻求地目解决方案,担任乡长面对摊贩陈情,因此同意暂以「市集」名义让摊贩进驻,但非长久之计,而且会衍生卫生环境问题,乡公所对兴建旅服中心让摊贩进驻乐观其成。

观光处观光产业科长陈勇男说,初步规画旅服中心完工后会规画小卖场,但因收益问题与国产署法规有冲突,且该土地有限制,目前建筑师仍在规画中,细节须待下一阶段才能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