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在地消費 經部爭取3億元改善市場及夜市環境
经济部表示,公有零售市场及列管夜市环境品质提升计划通过行政院核定,经费共新台币3亿元,以优化市场或夜市环境品质并更新再造,每处市场或夜市经费上限1500万元,申请期间自2月中旬至3月中旬。
经济部商业发展署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逛菜市仔、踅夜市」是民众日常生活重要一环,行政院于112年12月29日核定经济部提报「公有零售市场及列管夜市环境品质提升计划」,争取3亿元经费,以带动消费人潮回流,让具在地特色的美食名摊好味道,持续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经济部表示,有鉴于传统市场建筑物老旧且平均屋龄30余年,经济部执行前瞻基础建设计划,自106年起针对老旧且耐震能力不足的市场建筑物,至今已投入21.39亿元,协助地方政府对于老旧市场建筑物的耐震评估319处、工程补强103处及拆除重建22处。
完成拆除重建案例方面,经济部举例说明,新北市林口公有零售市场、苗栗县公馆乡的公有零售市场及屏东车城福安公有零售市场,除提供民众更多元服务,也让市集成为新亮点、新地标,活络经济并促进地方繁荣。
经济部强调,前瞻计划已补助地方政府办理建筑物耐震补强,但部分市场建筑物外观老旧,内部采光不足、通风不良及动线规划不当等状况,仍亟需解决。
关于公有零售市场及列管夜市环境品质提升计划的重点,经济部说明,以建物主体及环境绿美化设施、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及优化市集服务设施等主要项目改善,营造市集成为安全、卫生、整洁、明亮的现代化卖场,满足新型态的消费需求并带动观光人潮。
经济部指出,每处市场或夜市经费上限1500万元,预计改善20处以上,由地方政府就现有营运市场或夜市设施设备的整修改善等提出申请计划,经济部将邀请建筑、结构、机电、消防及美学等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审查委员会审查提案,以达成重点辅导示范及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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