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屯社区里来了“司法外援”
天刚刚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英已经起床,准备赶往院里与同事汇合。
今天是张英和同事们到南丹县月里镇开展民法典宣讲的日子,考虑到路程较远,她比平时到办公室的时间要早一些。临出发前,张英反复检查东西是否带齐,确保宣传手册带够了数,才放心地走出门。
自2019年河池法院“一村一法官”制度实施以来,张英很珍惜每一次下乡的机会。或是开展法律宣讲,或是帮助村委调解纠纷,在她看来,都是服务基层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宝贵机会。
“量村定制”的司法服务
赶到月里镇政府时,张英有些意外,“没想到来了这么多人”。
会议室里坐满了基层干部和村民代表。有几位村民是带着问题自发前来的。平塘至天峨(广西段)高速公路刚动工不久,起点就在月里镇。面对可能出现的土地征用等问题,他们准备提前来跟法官们“取取经”。
河池大部分位于山区,各区县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够便利,这里少数民族占比超过80%,群众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素养也偏低,有了纠纷到法院打官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早在2016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开始解决这个问题。全院干警与辖区所有行政村一一对接,平日里进村走访调研、送法下乡,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纠纷。这样的“驻村法官”制度,为全市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开了思路。
河池的扶贫任务较重,法院干警积极投身扶贫工作中,绝大多数干警有帮扶任务。每当村民有问题向村委求助,如果问题涉及法律领域,村干部会联系对口扶贫的法官帮助解决。以司法扶贫为基础,“一村一法官”制度有了雏形。
“设立‘一村一法官’制度,让法官与基层干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变‘被动’应对纠纷为‘主动’指导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发生,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让群众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河池中院院长杨晓春希望制度可以为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新鲜素材。
河池全市有1645个村(居)委会,但两级法院干警只有不到1000名,员额法官只有300多名。为了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发挥制度最大作用,河池中院领导班子决定采用“按乡镇划片包干”的工作模式。
全市法院干警被分成141个“一村一法官”活动工作小组,每个小组对口一个乡镇,实现了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每个组都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联络员。
这次河池中院第二小组到对口的月里镇宣讲民法典,主讲人是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潘伟兰。来之前,他认真调研了月里镇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类型,挑选了几个发生在村民身边的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婚姻家事、土体确权等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村镇干部们在讲台下认真写着笔记,觉得“内容很实用,日常开展矛盾调解、做群众工作都能用得上”。
河池中院副院长刘奇英也在第二小组。全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普遍担任各个小组组长,成为“一村一法官”制度实施的观察员和督导员。
刘奇英向基层干部、村民代表发放了由法官编写的民法典宣传手册,村民们围着他讲了好几个发生在身边的烦心事。“得到了法官的专业解答,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大家感觉这次来听讲座的收获特别大。
“隔屏喊话”的工作机制
月里镇位于河池市西北角,是全市最偏远的乡镇之一。张英计算过,从中院坐车出发去月里镇,来回需要6到7个小时。
“一村一法官”制度实施过程中,如何在延伸司法职能的同时,不给干警们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也是需要攻克的一项难关。
在法官助理李娴的手机里,一个名叫“‘一村一法官’第二组工作群”的微信群被她放到微信置顶的位置。在这个群里,有她的法院同事,还有月里镇的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等。
基层干部遇到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会在这个群里寻求工作小组的帮助。作为小组联络员,李娴通常会第一时间帮助解决一些简单法律问题。遇到超出她能力范围的,她便主动汇报给擅长相应领域的法官,拿出解决方案。整个机制运转简单高效。
目前,河池每一个“一村一法官”工作小组都有一个微信群。法院干警每个季度去一次对口的乡镇,平时通过在线远程沟通、指导调解。李娴和张英都觉得工作效率很高。
问题随时提,答复也来的很快。司法的公信力和认可度也在每次的释疑解惑、定分止争中不断提升。
化良村村民黄某种的杉树,受到同村村民韦某排放的猪粪影响而枯死。黄某气急败坏,嚷嚷着要上法院。事情传到了驻村扶贫干部耳朵里,他马上联系李娴。李娴立即跟本组法官潘伟兰沟通。考虑到诉讼时间和费用成本,潘伟兰建议在自己远程指导的基础上,由村委出面调解。
有了法官指导,调解顺利进行,两位村民当天就达成了和解。看到纠纷处理得既专业又高效,村干部们都对“一村一法官”制度越来越信任,微信群里时常活跃着他们的身影。
李娴还是小组信息员。以往汇总数据时她常常发现,靠人工统计或多或少会出现偏差,工作进度有时也难以保证。
今年8月,河池法院正式上线了“一村一法官”调解平台。平台软件由河池中院委托第三方开发,可以实现问答咨询、数据录入、信息存档等多种功能。李娴点开软件,屏幕上显示出目前已经录入的108件调解案件,实时的调解进度一目了然。
李娴会定期从“一村一法官”调解平台上获取数据,完成统计报告。院党组拿到各个工作小组的总体报告,进一步研判,形成基层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报送给政法委。每个季度,各个小组还会到对口乡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分析研判乡村治理新形势,聚焦常规性、多发性的矛盾,向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意见建议。
这些“沾泥土”“冒热气”的报告和建议,成为推动河池基层综合治理的重要参考。
“治本溯源”的解题理念
杨晓春说,从长远来看,“一村一法官”制度不仅是服务基层治理的一种手段,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同样大有帮助。
通过“一村一法官”制度,强化了诉源治理,深化了诉调对接。法官指导基层干部和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处理纠纷,化解不了的再导入司法程序,大大减少了矛盾纠纷进入法院,缓解了人案矛盾,更好促进了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矛盾纠纷隐患就在那里,不从源头解决,到头来还是进入到法院。”在河池中院副院长韦克勤看来,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矛盾化解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想做好工作不能只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有大格局、整体观。
制度的效果比他们预想的要好。自2019年“一村一法官”制度落地以来,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增幅明显收窄。其中都安、环江两县法院2019年的收案数分别同比下降18.43%、9.38%。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收案量同比下降4.77%,11个基层法院中有8个收案量同比下降。
“相比经济发达地区,河池等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律人才相对缺乏。作为为数不多的专业人士,法院人的责任更大,任务更艰苦,需要更多的担当和作为。”河池中院副院长彭坚谈起这几年他的观察和思考,他相信法院可以在基层治理中输出更多司法服务和法律价值,用法治的力量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
走在河池的大小村落,每一个村部都挂着“一村一法官”制度的联系卡,上面写着各个工作小组联络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村民们说,法官离自己更近了。在2019年度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中,河池法院队伍满意度为98.95%,较上年提升2.28个百分点,排名全广西法院第一位。
在“一村一法官”制度推动下,各个基层法院的“流动法庭”进村、进社区开庭也是常态。东兰县人民法院“拔哥流动法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水上法庭”等一批扎根田间地头的“熟面孔”,成为了司法为民的响亮品牌。
谈起当前各县区发展不平衡、分析研判能力不足、合理化建议不多等现实问题,杨晓春认为制度推进还需要在量化考核、丰富内容、人员培训等方面发力。“继续深耕细作,继续探索创新。”聊到未来,他充满信心。(孙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