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转帐明细不能证明借贷关系 情侣闹翻求偿24万元无门
屏东陈姓女子与吴姓男友交往期间,陆续借出23万元生活费,分手后想要追讨借款和定情表遭拒,气得一状告上法院,法庭上吴男反控那些转帐都是陈女还他的钱。潮州简易庭审理后认为,陈女仅有存折转帐纪录,拿不出借据,只能判定有金钱往来,无法请求返还,最后驳回陈女之诉,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屏东陈姓女子与吴姓男友交往期间,陆续借出23万元生活费,分手后想要追讨借款和定情表遭拒,气得一状告上法院,法庭上吴男反控那些转帐都是陈女还他的钱。潮州简易庭审理后认为,陈女仅有存折转帐纪录,拿不出借据,只能判定有金钱往来,无法请求返还,最后驳回陈女之诉,可上诉。
陈女与吴男2人2022年3月起交往,同年底12月分手。交往期间吴男疑似多次向陈女借钱数千元至5万元不等,陈女都直接用银行户头转帐给吴男,前后共计汇款23万元。
2人分手后,陈女想要拿回借款,吴男竟直接否认拿过陈女的钱,陈女失望气愤之余,一状告上法院,除了要拿回23万元借款外,连定情的情侣表也要求折价1万4000元归还。
吴男一口否认他曾向陈女借钱,还反驳说陈女说谎,说陈女曾经没有工作,无收入,他还借陈女22万元应付生活开销,他事后只要求陈女归还20万元即可,所以陈女存折的转帐明细其实都是陈女还他的钱。至于定情的情侣表,也是陈女心甘情愿自掏腰包赠送给他,他没有返还的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借贷必须有借贷意思的合致,并有金钱的交付,方能成立。陈女虽然证明了有金钱的交付,但未能证明借贷意思的合致,而吴男则有合理的辩解,因此不能认定两人间有消费借贷关系。
另外,法院也认为,陈女赠送手表给吴男,属于赠与关系,并非消费借贷关系,陈女无法依法撤销赠与,也未说明其请求折现的法律依据。最后法官判决驳回陈女之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