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完封 赖清德下一步
(图/本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24日进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投票,7位被提名人全遭封杀,这是史上首次!宪法法庭将停摆。
立法院最新通过的《宪法诉讼法》修正案,明定参与宪法判决的大法官最低人数为10人、宣告违宪的大法官最低人数为9人。现任大法官仅为8人,在新提名的大法官全被封杀后,宪法法庭将暂时停摆。又根据修法,大法官因任期届满、辞职等以致人数未达宪法所定人数时,总统应于2个月内补足提名,因此赖总统须在2个月后提出新名单。
此次因为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政党色彩极为浓厚,且总统提名过程完全没有和在野党沟通,如今人事案未过也不能将责任推给在野党。毕竟,立委必须为民意把关,不是总统的橡皮图章。
此次审查处处看出政党的对决,但也显出整体宪法的问题,可以归纳四点如下:
一、大法官造法凌驾民选机关;以死刑释宪实质废死、国会改革法案违宪为例,显然,宪法法庭已过度介入政党角力,伤害大法官的权威与公信力,之前造法恶劣的影响也延伸至此次被提名人。
二、大法官已成为国会政争的帮凶工具。连几次大法官不懂节制,侵入政争释宪,让在野势力认为若不抑制大法官法庭开庭,则刚刚修法通过的《选罢法》、《宪法诉讼法》、《财政收支划分法》,恐都会再被大法官拦截,宣告无效,不如先发制人,把狮子关入牢笼暂管。
三、大法官释宪等同修宪,怎可草率或一言堂。依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通过一条宪法条文起码也需800万票左右,而释宪案的价值等于修宪案,怎么可以任由少数偏颇党派的大法官行之,至少也须达到和弹劾总统一致的严谨度!
四、大法官组成的宪法法庭能否审判有极大的疑虑。《宪法诉讼法》第1条对此毫无立法依据,且《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的「宪法法庭」职权,除了「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外,仅仅只有审理「总统、副总统之弹劾」及「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显然大法官不能扩张到第77条的「审判权」。
总统府已表示,赖总统将进行补提名作业。不过民进党是否会以大法官人选全数被在野党封杀的理由,挑起明年2月立委大罢免潮?还是动用行政院覆议权而先发制人,再以《宪法诉讼法》第43条「暂时处分之裁定」对抗刚通过的3法修正案,在野党仍不能大意。
朝野继续斗法只会拖垮国家前进,大法官人事案被完封,赖总统难辞其咎。双少数的赖总统应基于宪政责任与立法院良性沟通,才是民主宪政之正轨。(作者为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