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不溯既往限申贷户 业者批无辜民众、建商成炮灰

中华民国不动产协进会理事长张丽莉指出,央行祭出的三大松绑措施中,列入「自然人已签订购屋合约,『即将申办贷款时』不适用」,建议应修正为「自然人已签订购屋合约,并完成实价登录者不适用」。(王莫昀摄)

王莫昀/台北报导

第7波信用管制,央行虽于日前提出三大松绑措施,其中一项提及已签约即将申办贷款者可排除,外界以为不溯既往,但业者指出,这里是指近期将交屋申办房贷者,并未扩及9月20日前已签约户,这意味这波管制仍将冲击预售巿场已签约但尚在兴建中的个案,买方未来交屋时,发现房贷条件改变,筹不出贷款成数差额,不是解约,就是由建商就差额给予分期贷款,民众与建商都受害。

「我们是建设公司,又不是开银行的!」一建商大老表示,许多建设公司本本分分经营,却因这项政策无辜遭殃,预期客户解约潮间,引将掀起一波资金不足的小建商关户倒闭潮。

中华民国不动产协进会理事长张丽莉指出,央行祭出的三大松绑措施中,列入「自然人已签订购屋合约,『即将申办贷款时』不适用」,建议应修正为「自然人已签订购屋合约,并完成实价登录者不适用」。她强调,「不溯及既往」是政府施政基本准则,否则将失信于民。

中华民国不动产开发公会全联会秘书长于俊明也认为,自然人已签订购屋合约,在第7波管制以后办理房贷时,仍要符合继承或换屋的情形,才可以排除,公会担心的交易纠纷仍然存在,建议在9月20日前已签订的购屋合约应不溯既往。

高力国际业主代表服务部董事黄舒卫表示,溯及既往,对购屋人来说,首先要注意的是,在过去1、2年买房,因房价上涨下,已超过豪宅标准,贷款成数降至3成,另还要面对申请房贷时,银行放贷趋于保守影响估值,能贷下的来钱会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