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换宿若涉指挥监督 劳动部:未达基本工资最高罚100万

近年兴起国人在台湾「换宿打工」风潮,如国内数个大型换宿打工脸书社团,人数甚至上看16万人,部分公务单位也办过换宿打工。(报系资料照)

近年兴起国人在台湾「换宿打工」风潮,如国内数个大型换宿打工脸书社团,人数甚至上看16万人,部分公务单位也办过换宿打工,但换宿打工是否适用劳基法?劳动部表示,劳动契约认定,应依从属性程度高低加以判断,如果指挥监督成份较高,就要适用劳动基准法,雇主给付基本工资、并加保职灾保险、就业保险并提缴劳工退休金等,若违法依劳基法最重可处100万元罚锾。

如果适用雇佣关系,以今年每月基本工资2万5250元计算,光劳保、健保及劳退等雇主就要负担4792元。

依劳基法规定,工资给付可以在劳动契约内订明一部分以实物给付,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劳基法要求雇主原则应用法定通用货币给付薪资,但若劳工需要则可以一部分采实物给付,但应合理作价。

黄维琛提及,适用劳基法后,则雇主应记载劳工出勤纪录、工时,并提供加班费、一例一休,且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如果发生职业灾害后还有职灾补偿责任,「情况将更为复杂」,不建议采打工换宿模式,仍建议雇主可以直接给付劳工薪资后再由劳工自行选择工资的运用方式。

至于部分打工换宿条件为「限男」、「限女」,黄维琛说,如果认定为劳雇关系,则无合理解释可能会涉嫌就业歧视,可依就业服务法或性别工作平等法处30万元至15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