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逃废债 让“信”回归信用债

(原标题:打击逃废债 让“信”回归信用债)

“天时 地利 人和”

推动了信用债发展的黄金时期

我国信用债规模现已居全球第二,成为实体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拓宽了融资渠道、改善了融资结构,同时通过参与资本市场融资,也规范内部管理

信用债“信”字当头。仅凭企业一纸文件投资人就愿意购买企业发行的债券,向企业融资,这与发行企业讲诚信守信用,与其他各方各司其职、维护信用秩序有着莫大的关系。

我国过去十几年信用债市场的快速发展,是多方面因素推动的成果。首先,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信用债市场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相关监管部门践行注册制,降低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活力,形成一套制度,实现信用风险揭示、定价、交易和管理。再次,市场主体各司其职,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提高合规性,发行企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义务

当然,讲信用并不是毫无风险。我国债券市场较长一段时期并无违约,这不利于信用债定价和投资,也导致债券市场的风险发现、分担机制不能有效发挥。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市场参与者都呼吁有序打破“刚性兑付”,让信用风险真正释放。

违约的出现意味着我国债券市场走向成熟

2014年以来,信用债市场开始出现违约,尽管近几年违约有所增多,但是总体来看违约率还是比较低的。2020年10月末,公司信用债市场的违约率约0.63%,这低于同期的银行贷款不良率。从国际市场来看,根据穆迪的统计,1920-2017年全球债券市场平均违约率为1.16%。相比而言,我国债券违约率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债券违约是正常现象,没有违约的市场是不健康的市场,这要客观地看待。随着信用债市场风险的有序释放,投资者群体更加理性、成熟,对打破刚兑的认识也愈来愈理性,总体呈欢迎态度。事实上,刚兑的打破,有利于推动形成风险偏好多元化合格投资者群体,有利于市场信号作用更好地发挥,有利于营造更加理性的投资氛围,是信用债回归本质的基本体现,是市场长远、稳健发展的必要条件。

对恶意违规“零容忍”,严肃市场纪律

但是近年来,个别企业出现了涉嫌欺诈发行、恶意逃废债的行为。一方面,致使市场原本的定价体系和风险识别体系发生紊乱,市场信号作用失灵;另一方面,也在短时间内严重打击了市场投资信心,侵蚀市场的投资者基础。若不及时有效遏制,容易形成风险传染,将对市场秩序造成冲击。正因如此,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监管层面,都对此类恶劣行为深恶痛绝、“零容忍”。

今年以来,金融委工作会议已多次强调要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8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人民银行等三部门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自律组织也在发力加强纪律建设。2020年以来,交易商协会作出的自律处分中,警告以上的严厉处分占比达到七成,多家违约发行人、中介机构被重处。近日,就在永煤控股违约引发市场一片哗然之际,交易商协会也迅速作出反应。据悉,指向明确的调查已经展开。

市场在予以积极评价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交易商协会缺乏执法权、自律处分惩戒效果不够有力的担忧,呼吁赋予自律组织更有力的惩戒手段,同时希望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让违法违规者付出足够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