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办演唱会不符建筑规则?李四川:需经第三方审查

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图)30日下午,会同都发局、建管处、体育局等单位举行跨局处会议,会中决议大巨蛋属于体育场馆,没有「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27条规定的问题,应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办理。(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大巨蛋能否举办演唱会,以及是否要符合建筑技术规则127条一事,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30日下午会同都发局、建管处、体育局等单位举行跨局处会议,会中决议大巨蛋属于体育场馆,没有「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27条规定的问题,应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办理;另大巨蛋若要举办非体育性赛事,应依使用执照注记,请远雄委由专业者提出防火逃生避难安全性验证结果,送请第三公正专业机构审查通过后办理。

李四川30日下午受访时表示,2017年内政部函示,大巨蛋本身是一体育场馆发放使用执照,因此与「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27条没有关系。若大巨蛋要举办非体育性赛事,就回到大型群聚活动自治条例去办理,并且由远雄委由专业第三方机构提出防火避难的认证,经过机构审查通过就可以办理。

李四川也直言,现在能够审核大巨蛋防火避难的机构,台湾目前只有台建中心与消防基金会,只要完成认证过一次即可,之后举办非体育性活动,就不用再次认证。他强调,30日跨局处会议内容,会将纪录后做成备忘录,明天交给远雄,请他们按照备忘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