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被贴黄单、红单 产险业:住火险旧案可续保

产险业者指出,大楼被贴红单是指大楼结构物受损,可能危害生命;黄单有坠落物危险,可能危害生命,但红单、黄单并不代表该结构物马上会被拆除,都需要等待政府安排鉴定、评估建物实际情况。依实务上,若已知建筑物有损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视状况决定是否承保。

产险业者强调,「视个案而定」,被贴黄单的大楼可以投保住宅火险(含基本地震险),但红单则不行。因为依照保险法第51条明确提到「保险契约订立时,保险标的之危险已发生或已消灭者,其契约无效」由于大楼被贴红单代表保险标的危险已发生,就算住宅被贴红单的保户投保基本地震险,契约也是无效的。

地震基金给出「标准答案」,住宅地震基金说明,若是原承保的续保案件,仍可续保,若是获理赔后案件,住宅建筑物需修复、补强或重建后方可承保;新投保案件,地震后符合承保标准建筑物可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但红、黄单案件为避免发生保险法第51条保险契约无效之虞,避免日后无法获得理赔,建议民众一定要告知保险公司有红、黄单情事,以利保险公司协助了解承保标的是否危险已发生或已消灭。

有关这次地震的住宅地震险理赔,住宅地震基金表示,截至4月10日止,筛检出可能受损保户增至498户,但至今确定符合全损标准保户共15户,并已支付12笔临时住宿费用予保户,每户20万元,还有已支付4笔保险金予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