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不动产统一登记 勤业众信:台商留意传承及税负风险

徐晓婷指出,假若全面开征房地产税,因为持有成本提高,一方面可能会打击富有人士的大量囤房策略,加速脱手房地产物件;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因为市场房地产物件的供给增加,进而抑制房价的上涨。

在稽征实务上最大的困难点是房地产如何估值,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可全国联网查询,但目前未建立房价的基础数据,尚无法决定课税税基。

徐晓婷提醒,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及金税四期非税务联结的监控下,代持不动产恐有三大风险,一是转让不动产的资金风险,当大陆不动产登记在陆籍人头名下时,转让的交割款无法循正常管道汇至海外,甚至人头将收到的交割款在中国大陆境内汇给实际所有权人时,可能被当作无偿赠与而课征20%其他所得。

二是代持不动产的传承风险,以往若是被继承人未留有遗嘱交代大陆不动产明细,继承人必须到各地查询及确认不动产情况,甚至要利用诉讼程序透过大陆法院调查方式才能知悉被继承人之不动产全貌。如今,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下,透过全国联网可以查询各地不动产状况,节省许多行政及时间成本。惟当大陆不动产为代持时,代持人的亲属亦可从全国联网知悉不动产登记情况,实际所有权人之传承风险将难以避免。

三是海外不动产税负风险。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来源所得应并同台湾地区来源所得课征所得税。根据遗赠税法,台湾人民应就其在境内境外全部遗产,课征遗产税。以往部分台湾人民有大陆地区所得或遗产,考量台湾税务机关难以稽查,选择不主动申报。如今,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下,相关不动产资料恐难以隐藏。

勤业众信表示,目前台商的家族传承潮正在不断地扩大蔓延与发酵,如当初是透过代持与非合法申报管道所购置的不动产,实应尽早处理。大陆并不像台湾继承人可至国税局查询被继承人的金融及不动产遗产,海外资产应提早规划及安排,避免继承人无法掌握资产状况,以免造成资产遗落及多余繁琐的法律程序及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