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恢复人行省级分行制度 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大陆恢复人行省分行制度,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示意图/中新社)

中国大陆金融监管机构改革逐步到位,人民银行今(18日)正式恢复省级分行制度,体现出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意图。

据官媒《证券时报》,人行今日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支机构举行挂牌仪式,恢复省级分行制度,省内原有的城市中心支行更名为市分行。至此,运行20余年的人民银行大区分行成为历史,省分行制度再度回归。

人民银行在1997年设置九个大区分行,分别是上海分行、天津分行、沈阳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有两个,分别位于北京和重庆。

据悉,上述九个大区分行的改革是参照了美国联准会的大区行模式,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在地方层面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减少地方政府对人民银行地方分支机构在制定货币信贷政策以及银行监管方面的干预。大区分行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总行的授权,负责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维护地区金融稳定等。

大区分行运行一段时间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不足和弊端逐渐显现。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人士透露,大区分行跨省管理半径太大,分管几个省份的大区分行较难兼容不同地方的经济差异,这容易导致货币信贷政策无法精准有效地支持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情况。

此次恢复省分行也有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意图。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