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明年设「离婚冷静期」 30天内可撤回申请

▲大当希望透过设置「离婚冷静期」,让双方冷静思考,挽救破裂的婚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大陆将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婚姻登记制度方面民政部增设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

《民法典》明确列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双方如果反悔,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大陆近年离婚率不断飙升。民政部资料显示,去年共有415.4万对配偶登记离婚。当局增设「离婚冷静期,是因为离婚背后牵扯到很多家庭因素,甚至带来很多负面社会影响:例如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等问题。当局希望透过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让双方冷静思考,挽救破裂婚姻。

另一方面,大陆亦设有复婚的相关规定。《婚姻法》指出,已离婚的男女若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即可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针对「离婚冷静期」的设立, 大陆网友反应不一。有网友表示,「这不是劝退离婚,这是劝退结婚」、「不公平啊,逾期应该算自动同意」、「我觉得结婚倒是可以搞个冷静期」、「又为离婚增加了一个难度」、「这样做只会让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