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送2只熊猫给高雄!韩国瑜要先过农委会这3大关卡
高雄市观光局长潘恒旭今(10日)证实,大陆重庆市台联会长许沛提出重庆动物园与寿山动物园密切交流,要赠送一对公、母大猫熊给寿山动物园。农委会林务局表示,高雄市政府必须符合3项规定,将相关资料送到中央审查。
▲高雄市观光局长潘恒旭表示,陆方提出将送一对猫熊给高雄寿山动物园。(示意图/CFP)
根据过去台北市动物园引进团团、圆圆的经验来看,当时依照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第26条规定,大陆需核发华盛顿公约允许进出口许可证,申请引入单位再向农委会提出输入申请,农委会接着才组成专案审查小组,看是否饲养环境及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林务局表示,大猫熊是野生动物保育公告的濒临绝种野生动物。(图/CFP)
对于大陆预备提供2只熊猫给高雄市动物园,林务局副局长杨宏志表示,大猫熊是野生动物保育公告的濒临绝种野生动物,也是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又称CITES)附录一的物种,其输入案必须依前述两规定办理。
林务局进一步说明,也就是高雄市政府若要执行该事,必须依照野生动物保育法第24条第1项规定,野生动物的活体及保育类野生动物之产制品,非经中央主管机关之同意,不得输入或输出。及第2项,保育类野生动物之活体,其输入或输出,以学术研究机构、大专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动物园供教育、学术研究之用为限。
▲林务局强调,地方政府必须依规定办理输入手续。(图/CFP)
杨宏志指出,如符合前述规定资格,应续依施行细则第26条规定,检附相关资料送地方政府,经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初审并转中央主管机关同意后,始得依有关规定办理输入手续。至于审查时间有多久?杨宏志说,这就要看送来的资料,一定要符合前3项规定,一切都依程序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