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有这招!「知匪不追」致再犯死罪 懒警判刑1年

知匪不追致再犯死罪,陆罕见懒政警察被判刑一年。(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潇湘晨报》27日报导,贵州发生一起警察因明知抢匪身分,却懒政不追,致抢嫌再犯死罪,被依怠忽职守罪判刑一年。2019年2月某派出所谢姓员警办理一起抢劫案,确认王某涉嫌重大,但没有及时进一步追查。以致王嫌又先后犯下强奸罪、杀人罪等,最终被捕判死执行。谢员因此依怠忽职守获刑一年。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该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检方指控,2019年,被告谢员在已锁定抢劫案犯罪嫌疑人为王某情况下,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及时立案对王嫌采取上网追逃布控等措施。2020年至2021年间,王嫌又实施入室盗窃、故意杀人、强奸犯罪行为,直至被其他公安机关抓获。并判处执行死刑。

二审裁定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派出所办理因果关系明确、案情简单、犯罪嫌疑人指向性较为明显的盗窃、危险驾驶、故意伤害、抢劫等简单案件。对报警案件,接处警人员原则作为主侦办人员对案件调查、跟踪直至后来的移交起诉。若遇到派出所无法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经层层汇报后由上级决定是否移交刑事侦察大队办理。

2019年2月13日7时许,谢员作为派出所员警,在值班时接到被害人陈某某报案称被入室抢劫,谢员随后带领人员赶到现场,得知窃盗已逃跑但现场留有物品后随即报刑侦大队现场勘查。后谢员接到通知,在作案现场提取到的物品中通过鉴定DNA比对出有盗窃前科的王嫌,谢员也通知被害人辨认出作案嫌疑人系王某。谢员在有线索指向王嫌做案情况下,仅走访王某居住地找人,但未对被害人被抢劫一案作进一步侦查工作、或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侦办。

2020年6月,有其他被害人遇害,根据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系王某,谢员此时才想起2019年2月发生的抢案未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20年6月12日在系统中补报、审批。后王嫌被抓获归案。

2021年10月26日,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嫌案时发现被告谢员在办理的抢案中存在怠忽职守行为后,于2023年8月30日对谢员涉嫌怠忽职守罪立案。一审以被告谢员犯怠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谢员不服提起上诉。

六盘水中院二审认为,谢员在陈某某被抢劫案已有证据证实王某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继续侦查案件或实施抓捕,也没有将案件移交,导致案件被长时间搁置,王某后续再犯数罪,造成民众巨大损失,上诉人谢员的不正确履职行为与王某后续再犯罪有关联性,其行为构成怠忽职守罪。其行为不符合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规定。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