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展开台海联合巡航 揭仲:陆方欲凸显对台海管辖权
大陆今日启动台湾海峡中北部联合巡航巡查专项行动。(示意图/摘自中国军网)
大陆福建海事局5日公布消息称,「台湾海峡中北部联合巡航巡查专项行动」今启动,并附上台湾地图及疑似陆方吨位高达6000吨之大型巡航救助船「海巡06」的照片,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揭仲说,中共此举可能是要运用不隶属共军与海警的海上执法船舰,借由在海峡中线以东巡弋、执法或举行联合操演等方式,创下执法事实,并凸显中共对台湾海峡大部分海域,包括中线以东水域的管辖权。
揭仲指出,中共这套法律战论述,主要内容为依其1996年所公布的领海基线,往台湾海峡方向不超过12海里为领海、不超过24海里为「毗连区」(我方称为「邻接区」),和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我方称「专属经济海域」);在「专属经济区」外,继续向海方向延伸则是公海。在台湾海峡最窄处约70海里,最宽处约205海里的情况下,中共遂主张台湾海峡的绝大部分为其「专属经济区」,享有某种程度的管辖权。
揭仲说,福建海事局的「台湾海峡中北部联合巡航巡查专项行动」,可能就是以管理「专属经济区」为名义,依据2021年9月中共修订实施的《海上安全交通法》,以对中共「管辖海域」内加强海上交通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等理由,派遣包括「海巡06」在内的执法船舰,强化在台湾海峡、甚至包括海峡中线以东水域的执法工作。
揭仲强调,「海巡06」2022年7月初正式纳编福建海事局并部署在平潭岛时,就已宣称该舰日后将「常态性航行台湾海峡水域执行公务」;而「海巡06」所隶属的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是中共《海上安全交通法》的主要执行单位;更值得我方注意的是,中共在2021年修订《海上安全交通法》时,已将「适用范围」由原本的「沿海水域」更改为「管辖海域」,使台湾海峡的绝大部分成为海事局的责任区。
揭仲说,若对照中共官方早已数度声称对台湾海峡具有一定程度「管辖权」,则可合理怀疑此次行动不排除是要在台湾海峡甚至中线以东水域实施「主动、强势」监管之宣告。可能采取的手段包括以可能涉及「瞒报、谎报危险货物」或「造成海上污染」为由,要求进行登船检查,来建立执法的事实。
揭仲指,中共还可或以实施海上执法救助演练为名义,于台湾海峡甚至中线以东划设暂时的「禁航区」,来干扰我海上交通,过程中海警与共军也可能加入演练。不但是对我方的「法律战」,若巡弋监管范围进入海峡中线以东,又可进一步否定中线默契。
揭仲提醒,因「海巡06」隶属于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身分上不属于中共海军或已转隶人民武装警察而受中央军委指挥的海警,军事色彩比较低,若以海事局所属单位在台湾海峡甚至中线以东巡弋,不仅可作为中共对蔡英文总统与麦卡锡议长会晤的诸多表态行动之一,也能因手段的翻新,可在不大幅升高军事紧张的情况下获得各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