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男骑电动自行车载幼童 骑士面临300-600罚款
高雄市大社区一名男子骑电动辅助自行车,让小孩站在后座摇摇晃晃,目击者看了捏把冷汗。(翻摄自爆料公社)
高雄市大社区一名男子骑电动辅助自行车,让小孩站在后座摇摇晃晃,目击者看了捏把冷汗,对此,辖区仁武分局警方表示,未依规定附载幼童,经检视影像后,该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6条2项4款规定,可处新台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
这起事件发生于8月21日上午,有民众目击高雄大社自强街上,有名男子骑乘电动辅助自行车,任由小孩站后座摇摇晃晃,直呼好危险,就怕路上遇到突发状况,小孩会从后座摔下来。
由于骑乘无踏板的电动自行车,强制规定须戴安全帽,而且后座无法载人,而有踏板的电动辅助自行车,载人的情况下,驾驶须年满18岁,不过并无强制规定安全帽,虽然该车款可以双载,不过后座若是幼童,得依规定安装安全座椅。
仁武分局呼吁,脚踏自行车及电动辅助自行车驾驶人附载幼童,应依规定使用合格规定之儿童座椅,以维护驾驶与乘客的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