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南观光城将拆!摊商怒吼 南市府提3拆除理由
前台南市议员李文正11日率多位摊商前往市府陈情,反对拆除大台南观光城。(洪荣志摄)
曾经风光一时的台南市南区「大台南观光城」,因建物经鉴定有安全疑虑,市府决定拆除,预计明天与摊商协调,但多位摊商11日仍前往市府陈情,并强调他们是合法承租,要求应有配套措施,反对拆除;市府也回应说,基于公安疑虑等3大理由不得不拆除,将先拆除已收回的31户摊位。
前市议员李文正今天率多位摊商前往市府陈情时,强烈质疑市府强拆合法摊商,与持刀叉吃人肉有何不同?王姓摊商也说,很多摊商都已经老了,政府应该要先照顾他们,不要说要拆就拆;一旦拆了要他们去哪去?政府不应恐吓人民,应理性与摊商沟通。
大台南观光城自治会长谢进兴认为,即使先拆已收回的31户,也会影响现有摊商的建物安全与整体景观,他们强烈反对拆除。鉴于市府释出善意,有意易地安置进行协调,希望能有好结果。
针对大台南观光城摊商抗议,市府经发局表示,经鉴定大台南观光城现址有公安疑虑,市府基于三点理由不得不拆除:一、基于公安疑虑;二、该用地被强占,有违法性问题;三、拆除后焕然一新,能启动地方繁荣发展。
经发局市场处说,1983年市府为改善环境将大排改建为地下箱涵,在其上方则依《奖励投资条例》兴建大台南观光城,由摊商向市府承租,租约已在2016年3月底到期。
市场处认为,大台南观光城确实曾有过风华时代,但随着时光移转大环境变迁、民众消费习惯改变等因素,商机没落,使用户数已不到一半,加上许多摊商并未通过公共安全评估,违法改建、加盖,梁柱龟裂、钢筋外露;或当成仓库、或转租出去当二房东,不符观光城当初兴建的目的。
2016年摊商租约到期后,市府准备收回承租权,但也提供优惠方案,并为摊商安排、转介至其他市场;地方上多数民意也期望观光城能焕然一新、启动地方繁荣发展,惜因部分民代及摊商强力反对,不接受安置方案。
市场处强调,民众的安全是政府最优先考量,经鉴定显示该场建物及下方箱涵具有危险疑虑,为维护民众生活财产安全,市府决议将整栋建物拆除回归排水使用。经过法律诉讼后,市府已取得司法胜诉。至今仍有176铺摊商违法占用,尚在营业的有67户,但大多数是作仓库使用,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将先拆除已收回的31户摊位,逐步整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