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中不动产公会吁请政府 预售屋应即起不得转售及放宽豪宅限贷令
(大台中不动产开发公会15日呼吁政府,平均地权条例2.0版上路后,预售屋应即起不得转售,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图/曾丽芳)
新版平均地权条例预计7月上路,大台中不动产开发公会理事长王至亮15日指出,平均地权条例2.0版上路后,预售屋应即起不得转售,以免造成市场混乱;至于豪宅限贷令也不该「一国多制」,他强调,「我们缴的税是新台币,不是辛巴威币」,既然缴一样的税,就要公平,豪宅限贷令基准应该全国一致!
针对预售屋换约问题,大台中不动产开发公会表示,政府原本说溯及既往,现在又说不溯及既往,在不溯及既往的情况下,投资客买的房子将会造成未来房市纷乱不己!王至亮解释说,建商因应建筑成本攀升而调高售价,但投资客先前买的房子比较便宜,手握筹码多,易造成市场混乱,建议应自平均地权条例2.0版实施日起,预售屋即不得转售,在交屋后才得以转售。
此外,公会认为,私法人买屋还需要政府审核,这算是「全世界最奇怪的法令」,国内很多政策抄袭大陆,结果大陆因为打房力道过猛,现在想要抢救都很困难。提醒政府不要步入大陆的后尘,建议政府应回归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与买卖权。
至于「豪宅限贷令」,根据央行规定,台北市总价7,000万元以上、新北市6,000万元、其他区域4,000万元以上产品,均属高价住宅,房贷成数限缩为4成,且无宽限期。王至亮认为,豪宅限贷令不该「一国多制」,豪宅总价基准应该全国一致!
王至亮举例说,在台中用4,000万元以上买房,只能贷款4成且无宽限期,利率又高,无异是惩罚,对台商回流也影响很大,「很多台商在海外打拚多年,鲑鱼返乡回台湾,想买大一点的房子却遇到限贷令,无异是变相的惩罚!」
另外,王至亮认为,政府打炒房,祭出自然人购置第3户(含)以上购屋贷款最高成数一律降为4成。他建议政府,应视屋况放宽购屋贷款,例如45岁男子,第一户是祖父留下的50多年的三合院,第二户是父亲留下30多年的旧国宅。
因为前两户都没有电梯,这位男子又买了第三户18坪、有电梯的大楼小公寓给80多岁父亲养老,但第三户无论新旧,都算是囤房,贷款只能4成,且没有宽限期,贷款后马上本利摊还。王至亮强调:「这是百姓基本居住权利,百姓情何以堪?建议5年内买三户应严格限制,超过5年应放宽。」
还有,平均地权条例子法修正案重罚炒房行为,最高可处5,000万元,且增订检举奖金制度。大台中不动产开发公会忧心忡忡地表示,单一件检举奖金最高1,000万元,政府鼓励民众实名检举,将沦为「全民皆检举达人」;民众无需认真工作,只要四处实名检举,可能一年就有上千万检举奖金,而被检举的建商就要被天翻地覆的调查,造成社会乱源与冲突。公会建议,每年检举奖金不得超过检举人的年收入或平均国民所得,否则不符比例原则。
王至亮说,子法规定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包括本人因非自愿离职且逾6个月未就业;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罹患重大伤病或特定病症须6个月以上全日照顾等,「这是很不合理的事,要等6个月才能转卖,但银行3个月没缴利息就恐遭拍卖!」建议政府只要有非志愿离职证明,或重大伤病证明文件,就可转卖救急,政府再透过事后稽核制度查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