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前48小时...彰检查获首件现金买票 一票1千桩脚被收押
▲彰化地检查获桩脚为某位平地原住民买票。(示意图/记者唐咏絮摄)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地检查获彰化县内首件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选人桩脚现金买票!检方指出林姓桩脚以1千元向陈姓选民等3人买票,并约定要投票给该名候选人,涉有投票行贿及受贿等罪嫌,检方讯后其中2人已缴回收贿款项,而林男犯嫌重大,有灭证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遭到检方声请羁押禁见,上午法院裁准。
检方指出,该案由主任检察官吴宇轩及检察官赖政安指挥调查局彰化县调查站、彰化县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别传讯行贿及受贿选民共计4人到案说明。
经调查后发现,被告林男为平地原住民某立法委员候选人桩脚,自2019年12月底至1月初,在彰化市、花坛乡及鹿港镇等地,分别以每票现金1千元行贿陈姓等选民共计3人,而约定投票支持该立委候选人。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被告等人涉有投票行贿及受贿等罪嫌,陈姓等3名选民(其中2人已缴回收贿款项共计2千元)请回,林男除犯嫌重大,同时有灭证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8日夜间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于9上午经法院裁定收押禁见,后续并将追查其他共犯及其他收贿选民。
彰化地检指出,投票行贿及收贿,即买票及卖票,依法最重可分别处10年及3年有期徒刑,更呼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以免面临刑责追诉,且如有发现贿选,应勇于检举,共同维护民主选举制度公平,以达净化选风及选贤与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