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登記商標 護研發、技轉權

大学为维护产学研发成果,多会向智财局登记注册多项商品类别,包括清大、阳明交大、成大等均向智慧财产局登记商标。学者指出,大学有各种技术转移和合作案,其可能延伸跨足的产业,学校多想藉商标加以保护。

根据智慧财产局商标检索,我国大专校院多有向经济部登记商标,以清大为例,其登记清大、国立清华大学、清大医院等;阳明交大也登记阳明交大,并保有并校前国立交通大学商标权。

注册商品类别包罗万象,除了常见的刊物出版、研究开发、技术知识转移等项目外,还包括纺织品、医疗用品、土木工程等。

台师大表示,业务量大的学校,多会根据相关领域注册商品类别以此维护学校权益,台师大、师大校徽、甚至「大师师大」等都是登记商标,但长年来附近众多建案有使用「师大」两字,甚至「师大夜市」或餐厅、饮料店等使用师大名称,只要非浮滥使用于负面形象,学校都会宽容对待。

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方元沂表示,商标是保护一个组织的识别、品牌,保护拥有者;再者,也是保护消费者,确保消费者不会被混淆、选错物件。

方元沂表示,站在大学立场,学校于申请商标时会设想辖下科系可能的延伸领域,如学校执行各项技转、合作案等,就会先将该领域做商标登记,保护其未来在该领域的权益,只要学校有登记商标,外界滥用便可能挨告,就看学校是否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