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牙控告性骚反挨告 黑人未提再议!获不起诉确定
大牙(本报资料照片)
艺人大牙(周宜霈)指控11年前遭前老板黑人(陈建州)性骚,遭陈反控加重诽谤,台北地检署认定大牙PO文时有相当确信其为真实,没有故意捏造虚伪事实,罪证不足,去年12月不起诉大牙。陈建州因未法定期限内,声请再议,因此大牙获不起诉处分确定。
去年6月27日,大牙在脸书PO文指控2012年遭当时的老板陈建州利用2人同赴香港出差时性骚,陈先是不断示意要进她房间「松一下」,还说「那我们快一点」、「妳很正」,之后还以要讨论事情进她房间后,从身后环抱她,要求发生关系。
黑人先对大牙提告求偿1000万,之后改向北检提告加重诽谤,大牙成为台湾#MeToo运动里首位挨告的「受害者」。事后大牙表示已赴香港报案。
检方传唤大牙前后任经纪人、化妆师及姊妹淘贝童彤等证人,均证称大牙多年前就持续提及遭黑人骚扰,且叙述时情绪愤怒、哽咽,认定大牙是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并非故意捏造虚伪,且她PO文所提内容不仅是私德领域,亦与公益有关,去年12月19日不起诉大牙。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告诉人若对检察官作出的不起诉处分结果不服,可在收受处分书后的10天内向二审检察机关声请再议。
据了解,黑人声请再议的期限是至上周五(12日),但黑人未在12日期限前提出声请,因此大牙获不起诉处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