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摇大摆飙国道路肩!通缉犯开AB车被逮 再揹一条伪造文书罪
记者林东良、黄资真/台南报导
台南警方昨(16日)下午4时许在国道1号南向333.5公里处巡逻时,发现1辆轿车违规行驶路肩,经查发现驾驶薛姓男子竟是妨害自由通缉犯,除了当场予以逮捕外,另发现薛男有悬挂AB车牌情事,再揹上一条伪造文书罪遭移送。
▲台南一名通缉犯挂AB车牌上路,违规行驶国道路肩被逮。(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警方说明,薛男为高雄地检署发布之妨害自由通缉犯,举发过程中发现其所悬挂号牌资料显示为已缴回监理站,深入勘验车身、引擎号码后发现其悬挂的号牌与车号不符,有伪造使用他车号牌情形。
警方再向高雄区监理所查询确认,原号牌已于今年6月间缴回,显然薛男的车牌属伪造,即并通缉案依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罪移送地检署侦办,研判本案为购买权利车衍生之AB车牌,将另案溯源追查权利车卖家厘清。
此外,伪造特种文书罪最重可判1年有期徒刑,违规行为并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1项3、8款及第33条1项9款举发,合计最重可处新台币2万7600元罚锾,薛男车辆也当场移置保管。
警方表示,执行勤务时,对于车牌显示之车籍资料都会加强比对其厂牌、车款、颜色是否相符,遇有可疑之处,定会严加查明。国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队再次呼吁,车辆号牌属具公文书性质的特种文书,不可擅自使用伪造、变造车牌、贩售或悬挂于车辆行驶,请用路人确实遵守规定,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