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诈四法速审 相关罚则再翻倍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5日审查《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等案,立法院长韩国瑜(左前)出席听取立委们逐条讨论的过程。(黄世麒摄)

新内阁上路,立法院加速审理打诈四法,立法院内政委员会5日初审通过《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相关罚则再翻倍,脸书等具一定规模的境外网路广告平台业者,未配合打诈,移除下架诈骗广告,最重可罚1亿元;同时将巨额诈欺罪的门槛从原先1千万降至500万元,并增订因犯罪获利达1亿元者,最重可关12年、处3亿元罚金。

不过在司法委员会审理的《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委员则强烈质疑涉搜集个资,担心过程浮滥,不仅有侵害隐私权疑虑,且恐有引发政争等问题,朝野立委均要求应做好管制。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5日审理《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司法委员会审理《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立法院长韩国瑜也特别现身内政委员会,聆听逐条讨论内容,表达对打诈政策的关心。

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打诈四法包含由内政部主管《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以及《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洗钱防制法修正草案》,在司委会分别由法务部、金管会负责,打诈四法一起连动才有法治基础,有效压制诈骗猖獗的状况。

其中俗称打诈专法的《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顺利完成初审,但在科侦法部分,由于赋予M化车、GPS等侦查手段法律授权,但蓝绿白则主张应于「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订专章另外规范,但法务部长郑铭谦则认为另设科侦法的专法更适当,因为立法速度较快,法务部可以即时因应犯罪处理。

不过,司改会先前抛出通保法没有法官保留,检察官、司法警察为了侦查犯罪或搜集证据,即可通讯使用者调阅资料,恐有侵害隐私权疑虑。

绿委庄瑞雄也质疑,科侦法是援引德国刑事诉讼法,却只抄半套,没有同步采纳检警发动要件,以及对受干预第三者的权利救济,有霸王条款之虞,且若每个人都采补发法院许可,恐有引发政争等问题,呼吁主管机关检讨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