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合法!柯文哲声请提审遭北院驳回 将送北检续侦办
台北地方法院。(图本报资料照)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于台北市长任内期间卷入京华城弊案,台北地检署30日一早兵分7路分别前往柯位于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处、台玻大楼的民众党党部内的柯文哲办公室、前北市副市长彭振声住处等地搜索,传唤柯文哲、彭振声2名被告、及包括柯妻陈佩琪、彭妻谢夏乔2名证人。昨晚请回陈及谢,31日清晨向法院声押禁见彭,而柯则被当庭逮补,因认程序有问题声请提审。台北地院31日召开提审庭,裁定声请驳回,柯文哲并解返台北地检署。
柯文哲在提审庭最后表示,从昨天早上7点多开始搜索,中午1点多开始在廉政署讯问,问到凌晨2点多,问了一整天,还拿不相关的问题来问,检察官没有考量当事人的个人状况、时间,这个制度和做法是不对的。
裁定指出,本案柯文哲既经传唤或自行到场,检察官亦确有就京华城案讯问声请人之事实或讯问之意,检察官并于讯问后主张柯文哲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核与同法第228条第4项之规定相符,是本件所为之逮捕,应属有据。
裁定表示,本件柯文哲声请提审为无理由,应予驳回,并应解返原解交之机关即台北地检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