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可拿「百万」代孕费?邱泰源否认:没这回事

▲卫福部部长邱泰源。(图/记者赵于婷摄)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卫福部国健署《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将在年底送至行政院,内容包括规定代孕者身心状况、营养费100万元等。不过卫福部部长邱泰源今上午受访时并未证实相关营养费的金额,直言「细节还需要专家审议,现在写出来的数目(100万)是没有这回事,目前价格方面没有答案。」

国健署日前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对象中由现行条文中的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与捐赠人权益,扩大为人工生殖子女、代理孕母、受术配偶、受术未婚女性及捐赠人权益;也就是包括同性配偶、单身女性等对象。

根据规定,代理孕母资格必须设籍台湾、年满20岁、未满40岁,双方在术前都必须接受妇产科医师、心理师双重评估,确认清楚后签订契约并到法院公证,完成所有行政手续后,还需经过中央机关许可的医疗机构审核,才能协助人工生殖。而在怀孕期间的营养费方面,有媒体报导金额大约是100万元左右。

但邱泰源上午出席立法院卫环会时否认该金额,他表示,条文有列出相关要做的项目,但是后面细节还需要专家审议,现在媒体写出来的数目,并没有这回事。至于「无偿代孕」又如何确定代理孕母的权益?他强调,这要从各方面需要做完整的考量,国健署和专家会滚动式讨论,希望真正提出来的时候,可以保护到应该保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