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电费「1万9变4万9」 桃园社区保全半年私吞近百万
▲刘姓男子在桃园一社区担任行政保全时,为贪取钱财过好日子,暗地私吞了93万多元的社区公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刘姓男子2017年10月起在桃园一社区担任保全,为了贪取钱财让自己过好日子,他利用代收管理费、停车费等社区支出时,在短短半年内侵占了93万多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他贪财动机是为自肥自利,一点也不值得宽恕,过程中还涉嫌伪造取款单金额诈领电费,最后依业务侵占、伪造文书罪,共判他1年5个月有期徒刑。
据判决,36岁的刘男2017年10月4日至2018年4月17日在一保全公司任职,当时他被派至桃园一社区担任行政保全,除基本的安全管理外,还负责代收社区管理费、广告费、停车费等各项社区支出,但他收到钱后却占为己有,未依规定存进社区公款帐户,前前后后一共侵占了93万多元。
刘男2018年3、4月间,要替社区缴纳19099元的电费,待银行取款凭条额填妥完,经财务委员会确认盖章后,他在领钱时偷将上方数字改成49099元,顺利多领了3万元,全数纳入自己的私人帐户,直到管委会发觉有异,全案才曝光。
法院审理时认为,刘男为牟取钱财想过好日子,竟动歪脑筋私吞他人财产,在伦理道德上完全没有值得宽恕的地方,且他侵占金额高达93万多元,对社区而言也并非一笔小数目。虽然事发后刘男的保全公司已先将社区损失全数偿还,但他至今仍未还公司任何一毛钱,看不出来有诚意想为自己的错误善后,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最后依业务侵罪判他1年2个月、伪造文书罪3个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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