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厚之/台湾国会搏击格斗指南
▲反对监察院长陈菊监委提名名单,国民党立委占领陈玉珍主席台上打坐。(图/记者林敬旻摄)
● 单厚之/资深媒体人
为了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菊的审查,立法院爆发严重肢体冲突。蓝绿事后互相指控,民进党指控助理、记者参战(之后绿委收回对记者的指控),国民党则批评动用警察权。很多民众恐怕看得一头雾水,不就打个架嘛!还有这么多规矩?
立法院打架已经打了2、30年,还打到国际知名,虽然不像拳击、空手道、武术有白纸黑字的比赛规则跟裁判,但既然打久了,总还是会有一些潜规则的。
立法院打架依照场域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议场、二是委员会、三是其他。6月28日国民党无预警占领议场,6月29日朝野立委在议场内发生的冲突,就是第一种。
议场的空间最单纯,民众旁听席、记者席都在二楼,助理、警察也不能进到场内,所以整个空间里只有立委对立委。一般而言,只要不带家伙、不要男打女,其他的冲突都可以接受。
冲突的「武器」多是随地取材,议场里有什么就是什么,早期经常会丢预算书、法案草案,还有议事幕僚前的《六法全书》等相关法律书籍,但因为书籍太过厚重容易伤人,所以预期可能发生冲突时,就会提前把法律书籍收掉。
台南市长黄伟哲担任立委时,曾经因为太过激愤将议场内的计时器丢向主席台,结果砸到立委吴育升受伤。虽然也是就地取材,但因为计时器有1.1公斤,杀伤力较大,黄伟哲事后也公开道歉,并被法院判了55天的拘役。
▲审议前瞻计划时,立委在立法院内大丢水球。(图/记者林世文摄)
第二种场景是委员会,委员会的空间没有区隔,立委、助理、记者、旁听民众,都在同一个空间里,以往也曾发生旁听民众太过激动,直接在旁听席上叫嚣的情形。
委员会也是立委行使《宪法》规定职权的空间,如果用比较宽松的角度来看,立委的行为也很容易被解释为《宪法》保障的「言论免责权」,所以冲突的最高原则是立委对立委,其余闲杂人等最好不要介入。
但激烈冲突的氛围,情绪很容易扩及到周遭的人,以往难免有助理会偷偷参战或卡位。尤其是看到自己老板被打时,助理很难坐视不管,假装自己没看到。一般可以容许的程度是,如果老板(通常是女立委)被打时,助理可以上前用身体去保护老板,但不能出手。在昨天的冲突中,其实可以看到有些助理双手高举过头,就是为了避免事后说不清。
▲立法院内委员发生扭打。(图/记者林敬旻摄)
昨天的冲突其实是很少见的,昨天冲突的场景是在立法院内的柏油路上,冲突的时间是开议前,基本上是一个半公开的场合,立委当下也不是在行使职权,这个情况和前面一、二点明显不同。
按理讲,立委是立法院的主体,立法院的一切,都是为了立委行使职权而设。但在非行使职权的情况下,立委究竟该有多少的豁免、多大的保障、多么高人一等,却是值得探究的议题。立法院长游锡堃说,针对传出助理介入立委攻防,要移请警方侦办,但真的有办法告得成吗?
立委打架的目的,是打给民众和支持者看的,民众不会去深究《宪法》跟立院的潜规则,民众是用一般世俗的标准,来看待评价立委的表现。像是有些又要打、又要哭喊自己被打的、又要露伤口讨拍的,感觉就很不MAN,未必真的能够得分。而一些被指控性骚扰的、打女人的,事后多半也会后悔。
名叫「立法院」的搏击场上没有裁判、没有立即的输赢,也没有奖牌、奖杯、奖状,有的只是选民每四年一次的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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