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被诉虚假陈述遭主要股东索赔1.33亿元 公司自认合规|速读公告

财联社8月13日讯(记者 武超)丹化科技(600844.SH)被定增对象、同时也是主要股东之一告上法庭,将其信息披露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今日晚间,丹化科技公告,公司收到法院转来的民事起诉书等文件,吉林丰成顺农业有限公司(下称“吉林丰成顺”)认为公司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要求公司赔偿其损失1.33亿元。

面对指控,丹化科技证券部相关人士今晚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司自身是合规的,“公告中提及的涉嫌证券虚假陈述情况,来自于吉林丰成顺的起诉书,公司不认为这是事实,也不(认为)存在违法行为。公司将会与各方沟通,应对这起诉讼。”

财联社记者关注到,这笔定增资金投入的项目近年来长期陷入亏损,且当时的定增参与方认购股票后浮亏较大。另外,丹化科技曾因为2019年年报披露不准确,被上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定增后股价跌超六成 主要股东出手索赔

据丹化科技的公告,吉林丰成顺的指控,主要围绕公司2015年发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该项目于2016年9月完成,募集资金总额达17.80亿元,其中5.5亿元用于乙二醇扩能技改项目,6.5亿元购买了金煤控股、上海银裕持有的通辽金煤16.99%股权。

当时,吉林丰成顺参与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于2016年8月以7.48元/股的价格认购2990.36万股,共支付认购款2.24亿元,成为公司股东。

不过,定增实施以来,丹化科技股价长期处于下降通道,截至目前,丹化科技收盘价仅为2.48元/股,相比当初吉林丰成顺认购价格,已经跌去约三分之二(自该笔定增后,丹化科技未实施过分红送转)。

另外,截至2023年底,吉林丰成顺仍是丹化科技的第三大股东。今年一季度末,吉林丰成顺减持后仍持有上市公司1490.33万股,持股比例1.47%,系公司第五大股东。

吉林丰成顺在起诉书中认为,丹化科技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及相关发行文件中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包括:

未对资产评估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未披露“评估假设前提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未来收益预测的谨慎性的说明”;

对“乙二醇扩能技改项目”的建设期及项目进展情况、技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项目效益测算等方面,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对收购标的作出“营业收入”“净利润”和“产量预计”的预测信息,未对影响该预测实现的重要因素进行充分风险提示,所依据的假设明显不合理,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等。

但是丹化科技表示,公司对于2015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底前使用完毕,且公司自查后认为,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目前也未因此项目受到过监管部门的处分或处罚。

乙二醇市场低迷 募投项目陷亏损

财联社记者关注到,当初丹化科技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近年来经营业绩不佳。

2019至2023年,丹化科技已连续五年亏损,亏损额分别为4.33亿元、3.67亿元、1.04亿元、2.93亿元、3.93亿元。

而当初收购股权的通辽金煤,目前作为丹化科技控股子公司,提供了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和营收占比最大的产品乙二醇一起,均长期陷入亏损中。

据了解,近几年,国内乙二醇市场供应过剩,且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行业整体陷入弱势运行状态。近五年乙二醇产量逐年递增,2019年乙二醇产量约720.12万吨,2023年产量约1653.5万吨,同比增长22.62%。

丹化科技在近年财报中提出,2022年乙二醇市场整体呈现低位高频震荡走势,低于公司的成本价;2023年度CCF乙二醇内盘均价为4084.41元/吨,比2022年同期下跌了455.4元/吨,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短期内靠现有产品结构难以扭转经营性亏损局面。

今年上半年,丹化科技业绩颓势仍未改善。7月8日,丹化科技发布业绩预告,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净利润仍为亏损,约为-1.12亿元。

对此,丹化科技方面表示,公司主要产品乙二醇和草酸的产销情况基本正常,但公司经营继续面临困难,主要原因为产品价格仍处于低位。公司将积极寻求改善经营状况的途径。

另外,丹化科技现金流较为紧张,2023年、2024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416.95万元、-4865.86万元。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丹化科技账上货币资金仅为8625.70万元。

丹化科技证券部相关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上述案件还没有正式进入审理,按规定现在第一步是庭前调解阶段,但尚不清楚达成和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