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贪警兄弟档勒索60万重判 上诉辩:从小不奢侈是警界陋习
前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员警蔡至恩(右)涉贪污案(本报资料库)
去年担任新北市淡水警分局侦查队警员的蔡至恩与胞兄蔡至儒,被控藉侦办的性骚扰勒索许姓男子60万元,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将蔡至恩判刑12年2月,蔡至儒判刑6年,上诉后,二审开庭时,蔡至恩只承认因循警界陋习登载不实文书,否认检方对于贪污罪的指控。
蔡至恩说他从小就被教育,生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他与哥哥不奢侈、不花费在虚荣感上,警察的月薪已觉得满足,没必要为数十万元冒险,他反指许姓男子说谎、想行贿警察。
本案因去年蔡至恩因侦办性骚扰案件,私下约出许姓被告,要求60万「处理费」,如果不给钱案件恐怕难以收拾,许当场交付10万元,并以手机全程录音向检警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