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头学者 戕害新闻自由帮凶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决定不让中天新闻台换照,社会议论甚多。这当中,有打着「新闻学者」或「新闻研究所教授」名号者,引歪经,据邪典的,说政府可以审查新闻报导内容,不予中天换照有理,令人难以置信。这样的学者或教授,根本就不应该在学校任教,免得污染了学子们纯净的心灵。
说来这也是台湾的悲哀。台湾会教育出这类不懂新闻言论自由真谛的所谓新闻学者或教授,蓝绿都有责任。而民进党政府今天能当起新闻自由的杀手,国民党过去能让NCC存在,并给予审查媒体的法源,也是帮凶。
世界既广又大,人民不可能亲自获取各类可为己用的资讯。新闻媒体就是因应人民知的需求及权利而生。因此在本质上,新闻媒体就是人民取得国家及社会各类资讯的媒介。记者也就是替人民寻访及取得资讯的代理人。
任何政府,不管是民主的或者是专制的,都会基于他们自己的政治利益及目的,想方设法的隐匿自己行政上的错误,或做出各类欺骗人民的行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心存不良的政府第一个要做的,就是透过所谓的法律、机关,去审查、规定及限制媒体的新闻内容。
这个时候,只有愿意及坚持原则站在政府对面而不受政府限制、审查的媒体,才能有效揭发政府的欺骗行为,维护人民知的权利,防止政治走向独裁。
就因为这样的认识,全世界对新闻自由的定义,就是不受政府以任何形式审查、规定及限制新闻内容。用白话说,新闻媒体的报导内容,不能由政府说三道四,界定对错是非,更不能由政府以任何形式决定新闻媒体的存在与否。
《卫星广播电视法》审查媒体新闻内容的各个规定,本身就是个侵害新闻自由的错误。NCC这个机关,说好听,是个掌握新闻生杀大权的机构;说实在,它就是一个戕害新闻自由的怪兽,任何讲求新闻自由的民主国家,都不能容许这样的机构存在。
美国、英国有些批评中国大陆独裁的学者专家,曾经用「水晶吊灯上的巨蟒」来形容限制、威吓人民自由权利的体制或法制。在台湾,《卫星广播电视法》及NCC,就是「水晶吊灯上的巨蟒」,由政府吊摆在我们新闻媒体头上,逼媒体听话、不敢揭政府之短。
这回,巨蟒张开大口,吞噬了中天新闻台的频道,任何有新闻自由常识的人,本应同声谴责民进党驱使巨蟒的行径,没料到,台湾还有这种不懂新闻自由的新闻教授,倒果为因的,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审查新闻内容的作法视为当然及论理基础,为侵害新闻自由的巨蟒说话,真令人不齿。(作者为资深媒体人)